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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3073发布时间:2024-10-30

各学院:

      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是研究生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先进、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生和二、三、四、五年级博士生(含少数民族骨干生,五年级博士生仅限直博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留学生、短期出国访学的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全日制双硕士学位研究生,符合年级要求也可参评),具体年级、专业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审核。

 2.指标及额度

      结合设奖单位要求和各学院参评人数分配指标(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其中中航技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A类奖学金通过校级答辩评出)。各学院在评选时兼顾硕士生、博士生比例。

 3.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工程硕博士专项研究生在培养学院申请)

 (2)学院公示及材料审核。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审核。

 (3)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意见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系统内流转流程为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副书记)。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4. 相关要求

 (1)原则上特别奖学金与其他各类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发放;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所提交的各类成果需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3)所有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各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汇总表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版需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学校评审类奖学金(中航技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A类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候选同学填写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PPT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汇专奖学金、潍柴动力奖学金获奖同学分别填写汇专科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5)、潍柴动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7)。其他所有类别的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上报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4)学校评审类特别奖学金相关材料于11月9日17:00前报送;学院评审类特别奖学金相关材料于11月14日17:00前报送。以上材料纸质版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1号窗口、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nuaa_ygb@nuaa.edu.cn。

 二、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以设奖单位名称或设奖人姓名命名的,针对某学院或某专业的优秀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1.指标

      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择优推荐。

 2.评定办法

      设奖学院须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年评优评奖的基础上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与否,依据相关协议及学院细则确定。

 3.材料要求

 (1)学院汇总全部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8)于11月16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到nuaa_ygb@nuaa.edu.cn,没有设置专项奖学金的学院无需报送。

 (2)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准备其他材料。


附件.zip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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