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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作者: 访问量:215发布时间:2024-10-17


 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51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下简称校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3年度立项的校创新计划项目,以及此前未按期结题的校创新计划项目。2023年度校创新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材料及结题形式

 项目组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准备以下结题材料: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纸质文档一式三份;

 2.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包括:已发表论文需附刊物封面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正式见刊的论文需附录用通知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受理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已授权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

 3.实物或软件可直接带至答辩会现场展示,或拍照并用A4纸打印;

 4.调研报告、仿真报告、实验记录、设计方案等需要提供相应报告、图纸、问卷等;

 5.结题答辩PPT,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及创新点、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等;

 6.结题条件原则上按照申报书中任务要求执行,主要考察项目成果创新性,坚持破除“唯论文”倾向;

 7.结题形式为现场答辩。

 三、结题程序

 由学院工作组负责结题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1.汇总、审核各项目结题材料;

 2.确定结题答辩会时间、地点,并通知到各结题项目组,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成立结题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三位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

 4.结题答辩会先由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一般为10分钟,然后专家组进行提问;

 5.专家组针对各项目的创新点、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等给出评价,一般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6.填写《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附件4),请结题答辩专家和主管院长签字。

 四、时间安排

 1. 11月1日前,各项目组将所有纸质结题材料提交至院工作组办公室,各院工作组联系方式见附件5;

 2. 11月15日前,院工作组完成结题答辩工作,将《结题结果汇总表》(包括word电子版和pdf签章版)提交至邮箱:zhaoyuyao@nuaa.edu.cn。

 五、结题要求

 1. 项目团队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标准等)要求方能结题。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2. 省创新计划项目产生的成果须标注“获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项目号”。校创新计划项目产生的成果须标注“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项目号”。

 3. 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六、其他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创新实践-校创新计划结题”界面,在已立项的项目中填写校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申请;

 2.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研究生创新实践-校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审核”界面,审核学生的结题申请;学院教务秘书登录系统后,选择“创新管理-校创新计划结题审核”界面,审核学生的结题申请;

 3.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结题的项目,请填写《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并在11月1日前提交至学院工作组联系老师处。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5:院工作组联系方式.docx

附件6: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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