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评定的通知

作者:徐艳惠 访问量:8566发布时间:2023-10-25


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与分流管理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中期评定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22级全日制春季博士研究生、2022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内容

1. 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道德品质修养方面的表现;

2. 培养计划中课程的学习和完成情况,科研进展情况;

3. 科学精神培育,参与科创活动、学术交流情况;

4. 承担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

5. 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情况和参与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集体活动情况;

6. 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7. 身心素质健康状况。

三、评定的方法步骤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组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辅导员要做好中期评定的动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讲清目的、意义,明确方法步骤,提高研究生进行中期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各班由全体研究生酝酿推选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表现好的班委、党、团支部成员组成中期评定“班组测评小组”,人数一般为3-5人。

3. 研究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研究生中期评定表》(见附件),撰写书面思想小结,并填写中期评定表中的相关内容,对评定内容进行自我测评,每一项测评内容按照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4. 班组测评小组根据本人小结,在广泛听取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班组测评。每一项测评内容按照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5. 导师对研究生给出综合评价和测评意见。

6. 在各班组和导师评定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每位研究生作出优秀、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中期评定结论。

四、工作要求

1. 评定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月8日;

2. 评定结束后将结果填入学生中期考核表,存入研究生业务档案,作为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业奖学金调整的重要测评项目。

各学院在11月8日17:00前将评定结果汇总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nuaa_ygb@nuaa.edu.cn),纸质版由学院副书记签字盖院党委章后交至研工部;《研究生中期评定表》见附件,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作为对该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归档,存入研究生人事档案。

五、注意事项

1. 中期评定要以肯定成绩与进步为主,鼓励先进。同时,也要找出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党团或行政纪律处分的要有所记载。

2. 在中期评定的基础上,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交流、总结,表扬先进。对评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充分重视,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促使广大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 中期评定作为评优评奖、中期考核、学业奖学金评定和今后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中期评定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允许在中期考核后一个学期内重新考核一次。若仍考核不合格,则按学籍管理办法实行中期淘汰。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中期评定表.docx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评定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3:研究生中期评定实施办法.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5日





分享:
友情链接
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