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8号),研究生院委托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此次受理的250项有效申请材料进行了立项评审,专家组建议立项资助其中的165项,经费由研究生院资助、学院自筹配套,具体名单见附件。评审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30日—10月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电话:84892491。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2019年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拟立项资助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