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硕士140名,博士56名。本次追加的名额按各学院可参评人数的比例下达到学院。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及标准、评审方法、名额分配依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保持不变。
2. 各学院已组织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效,并可根据实际需求决定递补或开展二次评选。
3.各学院要根据追加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评审工作。
4.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5.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因地因院制宜,积极应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有序推进研究国家奖学金与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三材料上报
1.各学院统筹好初次名额与追加名额,材料上报时将全部名额的评审结果一并报送。
2.11月8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
附件1:2024年追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docx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