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非全日制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我校招收的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生,包含拟录取的一志愿和调剂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填写定向就业单位。请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在录取结果查询板块中,选择定向委培单位码、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必填),并确认提交。如无需修改,可不进行操作,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2.下载协议书。请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在录取结果查询板块处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核对姓名、专业、学费金额等信息,并与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协商后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包括甲、丙方签字、联系电话、甲方盖章、日期)。
3.寄送协议书。请考生于5月19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整的协议书(3份)寄送到研招办(通过EMS进行邮寄)。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寄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10016,联系电话:025-84892487
其中MBA中心录取的考生请按照以下地址邮寄: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寄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11106,联系电话:025-84896699
4.返还协议书。我校接收协议书并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三方签字盖章完备的协议书1份由研究生院存留,另2份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拟录取考生,考生和定向就业单位各保留1份。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