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261发布时间:2023-10-07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验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程序和要求

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

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

1、本次基本数据年报对象是目前存续的研究生工作站,具体名单请见附件2。

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应每年报送上一学年度(此次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基本数据(经济数据采用2022年终结算数据),年报数据将作为期满验收的依据。

3、时间安排:

(1)请各工作站负责人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工作站账号和密码,于10月23日前登录平台的管理系统,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相关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具体内容可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查询。

(2)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签章扫描PDF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

1、本次期满验收对象是2019年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

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每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每次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验收优秀的,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并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合格的,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申请期满验收的,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3、时间安排:

(1)申请期满验收的工作站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工作站账号和密码,于10月23日前登陆平台的管理系统,在“期满验收”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附件5或附件6),由设站单位给出设站意见并盖章,由学院给出高校意见,并加盖学院及学校签章后,将申请书PDF签章版上传至平台。

(2)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和签章扫描PDF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处  朱琼

电话:025-84892491

邮箱:zhuqiong@nuaa.edu.cn


附件1:苏教办研函〔2023〕3号 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通知.doc

附件2: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名单.xlsx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汇总表.doc 

附件4:202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名单.xlsx

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企业填报).docx 

附件6: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docx

附件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汇总表.doc

附件8: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doc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7日





分享:
友情链接
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