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教〔2021〕310号),结合学校实际,请各学院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名额分配办法、奖励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27日前,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研究生申报;
(2)10月17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者材料公示,完成研究生获奖候选人名单公示,并将获奖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
(3)10月25日前,研究生院公示审核的获奖候选人名单;
(4)10月30日前,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
2.学院公示及材料审核。学院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审核。
3.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意见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系统内流转流程为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9月27日前上报本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
2.10月1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生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打印后由学院院长签字,盖单位行政章后上报。
3.10月30日前按要求推荐具有代表性的获奖研究生撰写先进事迹(各学院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先进事迹撰写要求及范本详见附件3),事迹材料不少于4000字。提供清晰竖版生活照1张(照片以学院+学号+姓名命名)。
4.以上要求上报电子版的材料均以“学院+材料名”命名,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nuaa_ygb@nuaa.edu.cn,纸质材料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1室或将军路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1号窗口。
5.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各学院积极宣传获奖者事迹,通过学术沙龙、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学院研究生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活动资讯及获奖学生代表先进事迹以学院为单位向“南航研究生”公众号投稿。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