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期将开展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2023年年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依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
(一)年报内容
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向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不再要求产业教授提供其他数据。
(二)年报对象
年报对象为截至目前仍然在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9月15日至10月22日,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2. 11月3日前,高校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完成年报数据网上审核提交工作。
二、2021年选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开展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及工作流程
考核对象为2021年受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委托各合作学院开展本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2021年受聘的江苏省产业教授中期考核评价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章版PDF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三、2019年选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及工作流程
考核对象为2019年受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9月15日至10月22日,产业教授通过“高校登录”端口进入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3),由产业教授所在单位给出考核意见并盖章,由学院给出高校意见,并加盖学院及学校签章后,将申请书PDF签章版上传至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有关工作,确保产业教授年报数据、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高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三)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高校和产业教授同意,可直接续聘,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1.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2.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处 朱琼
联系方式:025-84892491
附件1:苏学位办函〔2023〕11号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受聘江苏省产业教授中期考核评价表.doc
附件3: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研究生导师类).docx
附件4:《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及其修订(苏教规〔2018〕1号 苏教规〔2021〕3号).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