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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688发布时间:2023-06-07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厅审定等程序,确定了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入选项目(附件1),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费报销、过程管理、结题考核等;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二、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项目承担者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标准等)要求方能结题。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三、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登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在线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

四、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题时应总结研究心得与成果,在此基础上思考并挖掘相关市场发展潜力,提出项目相关研究或成果的商业化、产业化思路或设想,并报名参加当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2024年5月)。

五、在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校工作组联系人:张怡然   联系电话:84892485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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