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移
1. 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
2. 党组织关系转移要求
江苏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就读学院党委/党支部,具体正确名称参考后文。
省外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开具的纸质关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至我校就读学院党委(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党委)。
江苏省内部队等特殊未建立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组织关系转接参照省外党员。
学院 | 新生党组织关系接收支部 |
航空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临时支部委员会 |
直升机研究院 | |
南航-南特联合学院(机械工程) |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研究生入学支部委员会 |
江苏省航空动力系统重点实验室 | |
自动化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2023级新生支部委员会 |
南航-南特联合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硕士新生支部委员会 |
雷达成像与微波光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
机电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支部委员会 |
直升机传动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 |
中英学院 | |
南航-南特联合学院(机械) | |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临时支部委员会 |
江苏省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 |
民航学院 |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博士生第二党支部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23级硕士联合党支部 |
物理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学院临时支部委员会 |
数学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生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
南航-南特联合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 | 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临时支部委员会 |
艺术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设计学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
外国语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 |
航天学院 |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博士生支部委员会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2023级硕士生支部委员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级博士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2316支部委员会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博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支部委员会 硕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支部委员会 |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 |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二、户口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新生户口采取“自愿迁移原则”,如需办理户口迁入,请将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于新生入学报到时交与辅导员,由学校户籍管理科集中申报落户。在读期间,如原籍地派出所同意,学生可有一次迁入迁出机会。
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1寸彩照1张。要求:白底大头无框,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学号。
3.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 户口信息采集单。
5.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办理要求:
(1)“出生地”、“籍贯”需详细具体,如“XX省XX市(县)”。
(2)迁移地址:(航空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新生落户明故宫校区,其余学院新生落户将军路校区)
①明故宫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②将军路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背面图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证,不符合要求将不予接收户口。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