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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469发布时间:2023-06-01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的申报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由申请设站单位和高校联合申报。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 我校2023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个。

3、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单位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4、时间安排:

(1)6月1日—6月13日:单位申请

申请设站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完成所在单位签章后将申报书以及佐证材料交至学院。申报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2)6月14日-6月16日:学院初审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5)规定的设站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及排序6月1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申报书word文本、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版、《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文本和pdf签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huqiong@nuaa.edu.cn。 

(3)6月19日—6月21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报书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研究生院将根据名单集中申请账号并于6月21日反馈给各学院。

注意:研究生院完成高校签章后将申报书返还各学院。

(3)6月22日—6月28日:单位平台申报

申请设站单位凭研究生院提供的帐号、密码登陆“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可更改密码)进行填报,并将完整的申报书(盖章版)和相关证明材料转为pdf版文件上传平台,确认无误后,提交高校审核。

(4)6月29日—7月5日,研究生院与申报设站单位同时公示。

(5)7月7日,研究生院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二、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标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5)。

注:我校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6

2、《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经设站单位和高校审核盖章后申报,推荐申报名单须在申报设站单位和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报送省教育厅。

3、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各学院将《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7)纸质版2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信息表》(附件9)电子文本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2)6月20日—6月27日,研究生院与申报设站单位同时公示。

(3)6月29日,研究生院将纸质材料报送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处  朱琼

电  话:025-84892491

邮  箱:zhuqiong@nuaa.edu.cn


附件1:苏教研函〔2023〕5号(群发).doc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企业填报).docx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docx

附件4: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江苏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pdf

附件6:我校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xlsx

附件7: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8: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9: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信息表.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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