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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476发布时间:2023-05-23


各学院:

根据《关于提名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的通知》(中航学字〔2023〕2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评选的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论文作者在2021年8月-2023年7月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博士(硕士));

2.论文作者和导师应同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外籍导师不作要求),会员申请及会员资格查询可联系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会员申请流程可参考《申请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图解说明》(附件4);

3.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应在航空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关键技术、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与航空领域无直接关联的学位论文不受理;

4.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

5.已经申报、获评省部级或其他全国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允许申报。

二、提名名额

根据《关于提名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的通知》(中航学字〔2023〕25号)(附件1)要求,我校可提名推荐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

除学校提名推荐外,作者还可通过中国航空学会专业分会、两院院士、学会资深会员提名推荐,但同一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最多可被提名优秀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1篇,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

三、学校提名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请论文作者于6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提名表》(附件2)、《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附件3)、1本归档学位论文(应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评阅书复印件。

2.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对个人提交的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须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的归档原文一致,并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请学院于6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word+pdf)发至邮箱xwb@nuaa.edu.cn。

3.专家评审会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依据提名限额,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择优推荐,确定学校提名申报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名单。

4.提名名单公示

研究生院对提名申报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系统填报。

5.系统填报

公示无异议后,请论文作者于7月5日前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https://jl.csaa.org.cn/(建议使用chrome 内核浏览器)完成网上填报,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后,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中国航空学会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025-84896170

邮 箱:xwb@nuaa.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材料.zip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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