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校“双一流”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我校实质性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88号)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申请时需已经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且在规定的学制内。
2. 申请者必须符合出国条件,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外事和保密纪律,外语能力强,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 申请者外语水平应达到外方院校要求水平或签证要求水平。
4. 申请者出国短期访学研修计划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并显示出能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潜力。
二、 资助内容与标准
1. 本项目资助内容为一次性经济舱国际往返机票和博士生访学期间境外费用,包括房租、伙食、医疗保险、交通、书籍资料费等。项目资助实行包干制,以奖学金形式发放至获资助博士生账户。
2. 境外费用资助标准如下:
留学国别 | 资助标准(元/月) |
大洋洲 | 12000 |
非洲 | 9000 |
美洲 | 14000 |
欧洲 | 13000 |
亚洲 | 11000 |
三、 申请程序
1. 申请资助的博士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短期访学申请(网址为: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home/stulogin,国际化培育—短期访学申请),在线填写申报书,申请时需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作为附件上传):
(1)访学院校申请函(注明具体访学身份和起止时间)
(2)研究工作计划(中英文各一份,分别由国内导师和访学合作导师签字确认)
(3)访学合作导师简历(英文,由访学合作导师提供,并签字确认)
(4)博士生成绩单
(5)外语水平证明
(6)身份证(正反两面同时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 申请提交后由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确认符合短期访学项目资助要求后,须于每月10号前提交研究生院复核。
3. 研究生院每月1-10号工作日(寒暑假月份除外)根据学院审核通过情况审批博士生短期访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名单和额度,具体资助名单和额度以研究生院正式批复结果为准。
四、 项目派出与管理
1. 获资助博士生在获批签证、办理完相应出国(境)审批及离校手续后,可申请第一期短期访学奖学金发放,发放金额为总金额的80%。
2. 获资助博士生在完成预定的留学计划,回国办理相应的返校手续并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达到结题要求后,可申请第二期短期访学奖学金发放,发放金额为总金额的20%。
3. 申请人获批立项资助后,不得随意放弃。获资助博士生须于立项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派出,凡获批资助而无不可抗拒理由不执行或不按期执行出国短期访学计划的,须全额退还已发放短期访学奖学金,并不得申请本项目下一年度资助。
4. 获资助博士生未经事先书面批准不得中途回国,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绕道旅行,不得增加顺访国家或地区,否则研究生院将收回资助经费,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 获资助博士生由于特殊原因需延期派出、改派或变更访学期限,需于派出前一个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南京航空天大学博士生短期访学变更申请。
6. 获资助博士生在短期访学期间的科研产出如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需注明“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项目资助”,同时附注短期访学项目编号。
7. 获资助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期间,校内奖助金发放视同在校生管理,亦可向学校申请包括国家奖学金在内的各类博士生奖学金和荣誉。
五、 结题要求
获资助博士生应按期完成访学计划。博士生出国短期访学结束后,需于归国一个月内完成以下工作:
1. 在课题组或更大范围内,做一次短期访学报告会,分享出国短期访学经验、介绍出国短期访学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与成果,由国内导师负责组织安排。
2. 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出国短期访学总结报告、访学合作导师评价意见、访学期间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在访学院校学习和科研的照片和回国后做短期访学报告会现场照片。
3. 办理返校手续、完成短期访学项目奖学金余额发放。
4. 获资助博士生在本项目结题完成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特别提醒:博士生(出发前或者到达当地)须自行购买保险,如医疗险、意外险、健康险等。
联系人:朱老师,84892491/52118395
有意申报者请加qq群:496426137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