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工作要求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5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
二、申报对象
1.科研创新计划: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
2.实践创新计划: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4.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5.正在主持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申请人必须对预期所能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标准等)进行明确,作为立项评审和结题考核的重要依据。
3.申报者的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要求方能结题,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2.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汇总研究成果(包括实物、软件、相关论文、设计说明书、专利等),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向院工作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和现场展示相结合的形式,验收结果报校工作组备案。
4.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须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5.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 2月21日—3月6日,申报人登录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在线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件2),并完成导师网上审核,电子版申报书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博士或硕士)+姓名,例如“科研CX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801力学-学博*** "。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及排序(按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分别排序)并在系统审核通过初审的项目。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以“10287_学院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信息表内容按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分别排序)。
4.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含本人和导师电子签名)和排序后的项目信息表电子版于3月14日前发送至研究院培养处电子邮箱:pyc01@nuaa.edu.cn,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于3月14日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9/江宁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1号窗口)。
5.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4892491/52118101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pdf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