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我校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精神要求,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选派工作。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网上申报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2023年5月15日前: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相关材料清单及说明见附件。
2. 2023年5月20日前:各学院将拟推荐人纸质材料学院上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1)申请人材料一套(纸质版:A4正反打印,首页本人签字、贴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工号+姓名+博导”)。申请人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a.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b. 《单位推荐意见表》
c. 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d. 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e.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申请人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按顺序打印或复印,并用长尾夹夹好,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
(2)《202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博导类)。学院推荐意见汇总表请各学院对每一位被推荐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学院推荐意见,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
(3)《2023年博导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学院统计用)。
3.202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完成打印。网报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4.学校评审和推荐上报名单公示。
5.评审与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7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注:留学基金委《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2
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3
常见问题及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4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4892491,52118395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