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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701发布时间:2023-02-12

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2号)精神,现将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分为科研创新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创新论坛。

      2. 承办经费由承办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资助经费限额: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不超过20万元/项、暑期学校不超过20万元/项、学术创新论坛不超过10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学院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其他要求如下:

      1. 实践大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联合承办的大赛从科研和生产实践中提取实际问题作为主题,注重主题实践性、应用性和引领性,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2. 暑期学校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发展需求,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3. 学术论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三、遴选限额

      1. 每个教指委可遴选推荐1-2项实践大赛项目。

      2. 每个教指委可遴选推荐2-3项暑期学校项目。

      3. 每个教指委可遴选推荐3-4项学术论坛项目。

      连续举办五年,已形成品牌的科研创新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创新论坛经申请同意后可不占推荐指标。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 申请学院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书》(见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见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见附件3),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2. 申请学院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各类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将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专业水平、组织方案等进行审查盖章后返还给各学院。

      3. 申请学院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有关教指委(教指委涵盖学科、专业学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4)。

      4. 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报送省学位办。

      5. 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五、其他说明

      1.申请学院在填写申报书时需注意,申报书中的承办高校只能填写一所高校,其他联合承办或协助承办的单位填写在申报书的相应栏目中。

      2. 各学院应积极联系协调本学科所在教指委,沟通申报信息,了解申报程序,并向院内宣讲,鼓励申报,申报数量不限。特别提示,江苏省工学1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航空学院。

      3. 填写申报书时请注意,承办单位/高校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 各类申报表格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5.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通知内容。


      本次工作校内联系人:王梦珂   联系电话:84892491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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