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51号),研究生院委托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此次受理的468项申请材料进行了立项评审,专家组建议立项资助261项,经费由研究生院资助、学院自筹配套,具体名单见附件。评审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0日—10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电话:84892491/521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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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