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是研究生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先进、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
1. 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在学制内的非定向培养在校硕、博士研究生,具体年级、专业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审核。
2. 指标及额度
结合设奖单位要求和各学院参评人数分配指标(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其中中航技奖学金通过答辩评出)。各学院在评选时兼顾硕士生、博士生比例。
3.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科研管理中录入个人各类学术成果、荣誉称号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研工管理”菜单下的“奖学金申请”中按类别填写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
(2)学院公示及材料审核。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审核。
(3)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意见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系统内流转流程为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副书记)。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4. 相关要求
(1)特别奖学金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2)所提交的各类成果需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3)汇专奖学金、潍柴动力奖学金候选同学分别填写汇专科技奖学金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4)、潍柴动力奖学金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5)。其他所有类别的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上报特别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中航技奖学金候选同学每人还需准备PPT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0月13日17:00前报研究生工作部(江宁师生服务大厅11号窗口、本部综合楼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nuaa_ygb@nuaa.edu.cn。
(4)所有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各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汇总表从系统导出,纸质版请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行政章后送研工部。
二、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以设奖单位名称或设奖人姓名命名的,针对某学院或某专业的优秀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
1. 指标
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择优推荐。
2. 评定办法
设奖学院须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在学年评优评奖的基础上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进行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核定。
3. 材料要求
(1)学院汇总全部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1月8日17:00前报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到nuaa_ygb@nuaa.edu.cn,没有设置专项奖学金的学院无需报送。
(2)按照设奖单位的要求准备其他材料。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