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强化导师岗位责任意识,提高导师育人能力,保障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导师的科研创新思维和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人格魅力,严谨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等对研究生全面成长至关重要。通过培训,使研究生导师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熟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有效提升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能力,有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培训内容
包括研究生教育形势和政策、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导师职责、指导方法、安全教育、心理学知识等。具体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
三、培训人员
1、拟申报博士、硕士生导师选聘的教师。
2、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但未参加过培训的导师。
3、招生资格审核中暂停2022年招生资格的导师。
四、培训要求
1、为保证培训质量,参加培训的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服从培训管理,全程参加培训。
2、请参加培训人员高度重视,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本次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五、其他
1、我校导师培训体系包括新聘导师上岗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交流活动。本次培训为上岗培训,由学校组织开展。
2、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交流活动由学院组织开展,学院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在岗导师每年须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导师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
附件: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2021年导师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课次 | 内容 | 主讲人 | 时 间 | 地点 |
2021年11月18日(周四,下午) | 主会场:明故宫校区 逸夫科学馆报告厅(1、2、5院)
分会场:各学院 | |||
1 |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总体情况介绍 |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徐正扬 | 下午14:00-14:40 | |
2 | 高校科研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阎志军 | 下午14:40-15:40 | |
课间休息 | ||||
3 | 研究生心理健康 |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杨雪花 | 下午15:50-16:50 | |
4 | 研究生教育管理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王亚彤 | 下午16:50-17:20 | |
2021年11月19日(周五,全天) | ||||
5 | 研究生论文写作能力培养与质量保障 | 机电学院教授 丁文锋 | 上午9:00-10:00 | |
6 | 研究生招生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宋凯 | 上午10:00-10:30 | |
课间休息 | ||||
7 |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院副院长 郑祥明 | 上午10:40-11:20 | |
8 | 导师岗位管理与学位论文质量 | 研究生院副院长 王英 | 上午11:20-11:50 | |
午间休息 | ||||
9 | 2021学年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经验悦享会 | 下午1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