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的通知》(苏学位字〔2021〕3号),确定了我校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入选项目(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费报销、过程管理、结题考核等;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二、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单位应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三、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登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在线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
四、在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docx
联系人:朱琼 电话:84892491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