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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2941发布时间:2021-05-12

各专业分会、单位会员:

为推动中国航空科技进步,鼓励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经九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中国航空学会研究设立“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以下简称“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评选全国航空领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参加“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评选的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之日起,至优秀学位论文奖申报截止日未满两年(于2019年8月-2021年7月获得学位),并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博士(硕士));

(二)作者和导师应同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外籍导师不作要求);

(三)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航空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关键技术、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与航空领域无直接关联的学位论文不受理;

(四)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提名渠道

本奖项由学会专业分会、单位会员中具有航空领域相关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高校和研究机构、两院院士、学会资深会员提名,已经申报、获评省部级或其他全国性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允许申报。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专业分会每年可提名本专业领域内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4篇,考评结果优秀的专业分会可各多提名1篇;

(二)每个符合条件的高校或研究机构每年可提名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

(三)两院院士、学会资深会员每年可提名本领域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篇;

三、评审程序

“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的评审工作由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奖过程分形式审查、初评和终评、常务理事会批准四个阶段,初评与终评阶段均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审。

四、奖励及罚则

1.奖励方式:学会对获奖的论文作者颁发“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证书及奖牌,并颁发一定的奖金,向获奖论文作者的导师颁发“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证书及奖牌。获奖证书由学会理事长签署,并加盖学会公章。

2.罚则:在评议过程中,若发现被评论文有作者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时,“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该论文的参评资格;若在授奖之后发现上述问题,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名表(提名系统生成);

(二)经过匿名处理的参评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

(四)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五)提名单位出具的提名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情况报告应写明提名工作开展过程与最终提名结果,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六、申报方式

请于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内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http://www.csaa.org.cn:8080/hkxh(建议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完成网上填报,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后,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中国航空学会奖励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高校或研究机构提名工作应由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完成相关组织评选与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单位报送的学位论文应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三)“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提名材料”可通过中国航空学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目提前查阅下载。

(四)中国航空学会现面向航空科技相关领域征集志愿专家组建志愿专家库,从中抽取符合条件的专家协助完成会议论文审稿、科技成果鉴定、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优秀(五)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及其他有关人才和成果评价工作。若您有支持学会工作的意愿和热情,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您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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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伯阳 010-84924386、18515061748(微信同号)

              余  策 010-84924114

              安向阳 010-84924387(个人会员相关事项咨询);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中国航空学会;

电子邮箱:linby@csaa.org.cn。

 

附件:2021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提名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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