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7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附件2)精神,现将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创新活动”)和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一) 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分为科研创新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创新论坛。
实践大赛、暑期学校和学术论坛均由承办学校资助。
(二) 申报条件
实践大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实践性、应用性和引领性,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暑期学校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发展要求,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学术论坛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三) 遴选限额
实践大赛项目遴选限额为1-2项。
暑期学校遴选限额为2-3项。
学术论坛遴选限额为3-4项。
(四) 申报与评审程序
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申报书》(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附件4)或《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附件5),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4月20日之前,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有关教指委(教指委涵盖学科、专业学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6)。
各教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和遴选,并将结果报送省学位办。
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五) 相关说明
各学院应积极联系协调本学科所在教指委,沟通申报信息,了解申报程序,并向院内宣讲,鼓励申报,申报数量不限。特别提示,江苏省工学1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航空学院。
各类申报表格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申报书的承办单位意见栏目的签章事务,请各学院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协调。
二、 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
(二) 申报对象
科研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
实践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正在主持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研究需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申请人必须对预期所能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如高水平论文、专利、标准等)进行明确,作为立项评审和结题考核的重要依据。
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 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完成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汇总研究成果(包括实物、软件、相关论文、设计说明书、专利等),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向院工作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和现场展示相结合的形式,验收结果报校工作组备案。
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须标注获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基金号。
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五) 申报与评审程序
4月2日-4月9日,申报人登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raduate.nuaa.edu.cn/gmis5/),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10、11),电子版申报书(含本人和导师电子签名)提交后请导师网上审核,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博士或硕士)+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801力学-博士***”。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及排序(按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分别排序)并在系统审核通过初审的项目。
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2),以“10287_学院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项目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13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邮箱:zhuqiong@nuaa.edu.cn,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于4月13日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09)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立项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创新计划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撤项,应按申报时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结题,结题后主持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本次工作联系人:朱琼 联系电话84892491/52118395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