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校研字〔2018〕62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本次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将材料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
(1)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归档原文一致,没有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本学院最优秀的学位论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条件(见校研字〔2018〕62号)对申请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初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者,方可向学校推荐。
3、专家评审会审定。
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资格和标准对申报的论文逐篇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者方为有效。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1年4月6日下午4点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1、学位论文1本。
2、学位论文评阅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每篇学位论文对应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
4、请单独提供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须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奖励证书或已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5、申报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统计表1份(分别按学科专业标明推荐排名顺序)。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84892486。校学位办邮箱:xwb@nuaa.edu.cn。
附件:
学位办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