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 “十佳研究生导师” 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苏学研会〔2020〕3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二届江苏省 “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 5 人)。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优秀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导师本人及其学生无学术不端或其它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程序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
(二)专家评审会评议
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推选出参加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
(三)公示
对推荐申报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申报材料,向主办方申报。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一)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
(二)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
(三)不超过3000字的参评事迹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
(四)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 张(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
四、其他事项
参评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和故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第二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参评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学位办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