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短期访学学生资助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
研究生院已于2020年2月8日发布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国际交流相关事宜的通知》,根据国际疫情发展新形势和在外短期访学学生综合情况,决定对已获得研究生院立项资助且目前仍在国外进行短期访学的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现通知如下:
1.对于应回国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短期访学研究生,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的,予以支持,访学期限最长可延至4月30日(暂定)。按现行在外管理流程办理,提前10天进行短期访学变更申请。其中,国内外导师意见及学院意见可用已征得同意的说明或明确同意的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代替。
2.因疫情延期回国的,延期期间(不早于3月31日开始,最长暂定至4月30日)按现行标准由研究生院提供境外生活费资助。
3.已购买回国机票的,如需延期回国请自行联系办理改签或退票等手续,在文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费用由研究生院承担。
防控疫情关乎每一位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位同学通过正规渠道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疫情通报和防控指导,注意日常防护,并积极配合国内外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
研究生院
20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