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校研字〔2018〕62号)及《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参加本次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本次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申报: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将材料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
各学院应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本学院最优秀的学位论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资格和标准对申请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初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者,方可向学校推荐。
2、专家评审会审定
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资格和标准对申报的论文逐篇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者方为有效。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
(一)评选范围与类别
1、本次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2、参加本次申报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从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遴选。
3、申请2~3年内不上传互联网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4、每个学位授权点由学院择优推荐上报1-2篇(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按照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来申报),并标明排名顺序。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推荐
(1)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并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本学院最优秀的学位论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2、专家评审会评审
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会,依据省学位办通知每个学位授权点限报1篇进行择优推荐,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拟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3、推荐申报结果公示
对拟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在校内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专项材料申报。
三、评估纪律和仲裁机制
(一)评估纪律
1、坚持共同遵守不弄虚作假、不接受私访、不接受馈赠、不泄露尚未公布的评估信息、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五不”规范。各学院初评推荐也需按“五不”纪律严格要求。
2、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方案呈报校纪委办公室。校内专家评审会邀请校纪委派专人现场监察指导。
(二)仲裁机制
对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有异议的,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申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19年5月29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1、学位论文1本;
2、学位论文评阅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每篇论文对应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或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1份;
4、请单独提供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须与相应的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奖励证书或已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5、申报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统计表(附件4)1份;
6、申报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统计表(附件5)1份。
五、其他事项
1、对于参加本次申报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取得。
2、对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申报人应按申报省优材料格式和报送要求另行组织材料。
联系人:王洁、龚慧林。联系电话:84892486。校学位办邮箱:xwb@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2019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流程安排表
4、申报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统计表(excel表)
5、申报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统计表(excel表)
学位办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