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4号)精神,现将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 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 万元。
二、申报对象
1.科研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实践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3.正在承担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包含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不可申报。
三、预期成果要求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
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被SCI或SSCI收录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或EI或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硕士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3.项目主持人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须标注获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基金号,并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
四、报送材料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1份,电子档1份送交学院。以“计划简称(科研)+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博士或硕士)+姓名”命名;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1份,电子档1份(盖章版PDF文件),以“计划简称(实践)+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硕士)+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84南京大学0102哲学-博士李书文”)
2.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档1份,以“10287_学院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研函﹝2018﹞14号)具体的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申报表格见附件。
3.请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及排序(按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分别排序),收齐汇总后,请在2018年12月17日下午5点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4.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6.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7.创新计划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撤项,应按申报时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结题,结题后主持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本次工作联系人:李莎 联系电话:84892491/52118932-803
2019年度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申报表格.zip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