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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2818发布时间:2018-12-03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4号)精神,现将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 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 万元。

 

二、申报对象

1.科研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实践创新计划:全日制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3.正在承担校博士学位论文创新与创优基金/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包含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不可申报。

 

三、预期成果要求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

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被SCI或SSCI收录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或EI或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硕士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EI)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3.项目主持人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须标注获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及基金号,并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


 四、报送材料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1份,电子档1份送交学院。以“计划简称(科研)+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博士或硕士)+姓名”命名;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1份,电子档1份(盖章版PDF文件),以“计划简称(实践)+CX单位代码(10287)+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硕士)+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84南京大学0102哲学-博士李书文

 2.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档1份,以“10287_学院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研函201814号)具体的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申报表格见附件。

3.请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及排序(按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分别排序),收齐汇总后,请在2018年12月17日下午5点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4.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5.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立项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纸质版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返回各学院,各学院制作盖章版PDF申报书文件(按报送材料要求命名)打包发送至lisha@nuaa.edu.cn。

 6.研究生院整理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7.创新计划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撤项,应按申报时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结题,结题后主持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本次工作联系人:李莎    联系电话:84892491/52118932-803

 

2019年度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申报表格.zip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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