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学位
(一)填写范围
1. 2015年以后新增为博士点的一级学科怎么填?
答: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如为2014年以前获得,应按硕士一级填写报送信息表;如2014年(含)以前已获得博士授权,则按博士授权填写报送信息表。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仍按参评授权层次填写。2015年(含)以后新增的一级学科博士点不需提交材料。
(二)表Ⅰ学科方向与特色
1. 学科方向按何口径填写?
答:学科方向按实际设置情况填写。一级学科点一般可按实际设置二级学科或与二级学科相当的学科方向填写。二级学科如未设置若干方向,可按二级学科填写。
2. 2013-2017年间学科方向发生变化的如何填写?
答:一般按截至2017年12月底的实际情况填写。2013-2017年曾经设置但近年取消的学科方向可以列出,并在“主要研究领域、特色与优势”中予以说明,相关数据按实际情况填写。
(三)表Ⅱ师资队伍
1. 各方向教师情况,要分二级学科分别进行汇总吗?
答:按照对应表格填写,比如Ⅱ-1是按授权点汇总,Ⅱ-2是按方向汇总
2. 不同学位授权点的师资队伍及学科骨干是否可以重复?
答:原则上不重复。
3. 某个学科学术带头人是多个,能否填入多个学术带头人?
答:只能填入一个学术带头人,该表用于备查,不予公开。
4、纸质文件中Ⅱ-1有“行业经历教师”,但电子表格中没有,需要增加一列吗?
答:不需要增加。
5、II-1 表中的年龄统计是以什么时间为标准?
答:2017年12月底。
6、统计 “导师” 人数时,是具有导师资格就算,还是参与指导研究生才算?
答:仅统计具有导师资格且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仍在本学位点指导研究生的导师。
(三)表Ⅲ人才培养
1. “全日制招生人数”、“非全日制招生人数”、“分流淘汰人数”、“授予学位人数”等列是填写当年的情况,还是填写跟踪的数据如2013年入学的学生的授予学位、分流人数等?
答:填写的是当年发生的实际数,对应的学生可能是更早之前入学的。
2.如何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答:根据《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
3.如何确定“分流淘汰人数”?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 文件,按学校实际填写。
4. 招生表中的方向是研究方向吗?
答:该方向信息引用I表的学科方向。
5. 表Ⅲ-1-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人数是否涵盖前两年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入学的“单证”人数?
答:是。
6. 因为我校培养方案各年均有修订,Ⅲ-2 研究生主要课程是否填写最新的培养方案,合格评估上传的培养方案是否也应与之对应?
答:Ⅲ-2按截至2017年12月的实际情况填写,合格评估上传的培养方案与合格评估的时间点对应。
7. Ⅲ-2核心博士研究生核心学位课表格限制了三行,跟学校实际教学情况不符
答:选择3门最主要的核心课程填写即可。
8. Ⅲ-2多个方向的课程数、总学时、总学分等如何计算?
答:多个方向如课程不同可以累加,但相同课程只计算一次。
9. 表Ⅲ-2 课程与教学情况,近五年行业教师专题讲座的次数和近五年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总次数怎么统计?
答:专题讲座统计除专门开设的课程外由行业教师在本学位授予单位做的专题讲座;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总次数填写一定规模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活动次数。
10. Ⅲ-3在校生取得的成果在时间方面如何界定?如有的学生2013.1.1之前已经毕业,但是他的论文2013.6才发表,是否统计在内。再如:2017.10月在校的学生,论文2018.3月才发表,是否统计在内?
答:统计按取得成果的时间界定,2013.1.1之前已经毕业2013.6才发表的论文包括在内,2017.10月在校的学生,论文2018.3月才发表的不包括在内。
11. 导师署名第一、学生署名第二的成果算在校生成果吗?
答:在校生取得成果仅统计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12. 表Ⅲ-3近五年在校生取的成果中,“创新创业获奖数”、“行业竞赛获奖数”可以统计学校自行举办的类似比赛吗?
答:学校自行举办的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参与对象的比赛竞赛一般不计入在内。
(四)表Ⅳ 科学研究
1. Ⅳ-1 科研项目数及经费数是否必须有对应关系?
答:不是,新增项目数与结题项目数按当年实际发生数统计,经费数按实际到账时间和数额填写。
2. 年师均科研项目数、年师均总科研经费等计算的师均,是只包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是专任教师?还是包含所有老师?
答:专任教师。
3. 表Ⅳ-3,是指学生发表论文,还是老师发表论文,还是两者都算?
答:两者都算。
4. 专任教师在多个学位授权点均有具体工作,成果或者经费怎么划分?
答:相关成果和经费按仅按所属学科统计一次。
(五)表Ⅴ 培养环境与条件
1. Ⅴ-1近五年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情况表中,“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年会上做主题、主旨报告(次)”数据是否统计学生做报告的情况?
答:是,学生所做报告也统计在内。
2. Ⅴ-1 近5年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和Ⅴ-2 近5年毕业生签约单位类型分布是否填写在职研究生?
答:不填写。
3. 表Ⅴ-3 近五年奖助学金情况的“项目总数(个)”如何定义,覆盖学生比例如何计算?
答:项目总数按类型统计,相同类型仅算1个。覆盖学生比例按人数计算,即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数与全体学生数的比例,不按人次计算。设立基础奖学金并全覆盖全体学生的,可按100%填写。
(六) 其他问题
1. 有些字段只允许填写整数有小数部分怎么办?
答:四舍五入。如四舍五入后为0,可填写为1。
2. 表格里所有年份是自然年还是学年?
答:自然年。
3. 信息表需要提交打印提交么?
答:只提交电子版。
4. XX点是否需参加合格评估?
答:以质量信息平台列出参评的学位授权点为准。
二、专业学位(类似问题参见学术学位)
(一)表Ⅱ师资队伍
1. 表I、Ⅱ-3等,专业学位是否必须按领域(方向)分别统计填写?
答:分设领域但按类别授权的专业学位(如:艺术、教育等)分领域统计填写。未分设领域的,以及工程类别,可按类别(或工程领域)仅填写一行,或按照实际培养研究生的多个方向来填写。
2. Ⅱ-2里 “行业教师”身份要如何认定?
答:行业教师是指本单位正式聘任的、与本专业学位相关的外聘教师。
(二)表III人才培养
1. Ⅲ-4近五年在校生参加相关资格证书及培训考试情况是否统计英语等级考试?
答:限填与本专业直接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