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34号),请各学院认真组织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1、组织2016级、2017级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申请第一种硕博连读(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组织2015级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申请第二种硕博连读(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
2、2015级硕士生须完成并获得全部课程及环节学分,2016级硕士生须完成并获得除环节以外的全部课程学分,2017级硕士生须完成并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硕士生总学分的1/2,方能申请;
3、2015级硕士生缴清全额学费后,2016级硕士生缴清1.5年学费后,2017级硕士生缴清0.5年学费后,方能申请;
4、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者,按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及要求,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参加考核。
5、申请第一种硕博连读的2016级、2017级硕士生、申请第二种硕博连读的2015级硕士生,经考核被录取为博士生后,于2018年春季入学,逾期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6、其他要求具体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34号)。
二、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学院组织有关硕博连读政策宣讲。
2、2017年11月10日之前,学院受理2015级、2016级硕士生申报;2018年3月2日之前,学院受理2017级硕士生申报;并按上述时间节点提交相应年级以下材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至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个人申请材料在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纸质文档;硕士阶段过程成绩单原件纸质文档;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文档。)《硕博连读选拔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2017年11月17日之前,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2015级、2016级推荐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9日之前,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2017级推荐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通过名单,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2015级、2016级、2017级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均应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的时间进行招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详见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培养处受理硕博连读申请和成绩审核(联系电话:84892485),研究生招生办受理博士报名及考核(联系电话:84895721)。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34号)
附件4:硕博连读选拔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