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8号)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拟对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6年度延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及结题形式
项目组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成果,准备以下结题材料: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研究结题报告》(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2.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包括:已发表论文需附刊物封面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正式见刊的论文需附录用通知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受理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已授权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
3.实物或软件可直接带至答辩会现场展示,或拍照并用A4纸打印;
4.调研报告、仿真报告、实验记录、设计方案等需要提供相应报告、图纸、问卷等;
5.结题答辩PPT,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及创新点、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等;
6.结题形式为现场答辩。
三、结题程序
由学院开放基金工作组(以下简称院工作组)负责结题答辩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1.汇总、审核各项目结题材料;
2.确定结题答辩会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到各结题项目组。
3.成立结题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三位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
4.结题答辩会先由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然后专家组进行提问,提问时间一般为10分钟;
5.专家组针对各项目的创新点、预期成果完成情况等给出评价,一般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6.填写《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请答辩专家组和主管院长签字;
7.校工作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四、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前,各项目组将所有纸质结题材料提交至院工作组办公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院工作组联系老师邮箱(见附件4);
2.10月31日前,院工作组完成结题答辩工作,并将《结题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五、其他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开放基金结题申请;
2.开放基金项目不得申请退题。项目负责人导师须严格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申请书预期工作内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结题的项目,请填写《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5),并在10月18日前提交至院工作组联系老师处;学院汇总后将《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延期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通知及相关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