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7】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人和各学院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 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 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 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
(1)博士科研创新计划以个人形式申报。
(2)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发表被SCI或SSCI收录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核心期刊(或EI或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已申报2017校博士创新与创优基金的博士生,须同题同研究内容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见附件2,不占资助经费额度),优先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
(4)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
2、硕士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1)硕士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4人(含主持人),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可行性分析”栏目内,注明项目团队成员的学号及姓名。
(2)主持人为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主持人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
(3)预期成果最低要求为:自然科学类为2篇核心期刊论文;人文科学类为2篇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4)2017校研究生创新基地(实验室)开放基金已立项项目,须按要求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见附件3,不占资助经费额度),须同题同团队同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填写申报书,优先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
(5)资助标准:由学院评定,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0.8万元,人文科学类一般不超过0.4万元。
三、申报及学校初选工作安排
1、5月11日—5月17日: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5),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1份及电子文本提交各学院。
2、5月18日—5月19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并完成初审和排序。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附件6)、《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附件7)。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署意见后,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立项名单和信息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电子文本至:lisha@nuaa.edu.cn。
3、5月23日之前,研究生院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4、5月23-29日,按要求进行公示。
5、5月30日,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资助经费额度另见邮件通知。
2、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附件8)及申报书等与之前有较大不同,请各学院、各申报人/申报项目组认真阅读附件管理办法,并务必采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申报表格模板拟写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