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和我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规范要求,2016年度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通过电子摇号产生,并经厅有关部门、各学位授予单位及硕士研究生代表现场见证、确认。2016年省抽检我校的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名单(见附表)。根据省学位办和省教育评估院的相关通知和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报送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报送的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2、论文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纸质版论文需一式三份报送。报送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电子版论文文件名统一要求用研究生编号作为文件名,研究生编号见附表),内容需和纸质版一致。电子版内不得出现任何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3、论文封面须按照统一格式制作(格式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1)学术型学位的论文封面样式参见附件1,其中:“培养单位编号”由省教育评估院统一填写;“申请学位类别”、“学科代码”、“学科名称”和 “研究生编号”请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填写(规定要求详见附表),未设“二级学科”的,只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 “论文研究方向”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论文涉及学科交叉的情况,请务必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是否在职”填“是”或“否”;“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2)专业型学位的论文封面样式参见附件2,其中:“培养单位编号”由省教育评估院统一填写;“申请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专业领域”和“研究生编号”请按照学校规定要求填写(规定要求详见附表),没有所属专业领域的,可不填写;论文研究方向”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论文涉及学科交叉的情况,请务必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是否在职”填“是”或“否”;“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4、抽检论文装订按省抽检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和正文等编排顺序,承诺书务必不能装订在内。学位论文页眉从中文摘要开始,奇数页填写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偶数页填写学位论文题目。论文装订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1)论文抽检封面,请按照评估院的统一要求制作封面;(2)论文目录;(3)论文主体部分。论文评议采取“盲审”办法,封面、扉页、主体部分、“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致谢”等文字里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二、报送时间:请各学院务必于
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