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以及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提高专业学位教育水平,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实用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工程硕士以工程领域为单位组建相关工程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跨学院的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兼顾不同学院的学科方向,相关学院应有代表委员人选;非工程硕士以专业学位类别组建相关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跨学院(部门)的专业类别应兼顾相关学院(部门)都有代表人选。
2、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人数应为不少于7人的奇数,最多不超过13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附件1为拟组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清单。
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包含有一定数量(1~2名)相关行业、企业的校外专家委员。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外聘专家最好来自南京的企事业单位。
4、请各牵头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非牵头的相关学院应积极主动联系牵头学院,推荐具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参与。并请牵头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学位办。
联系人: 王洁
联系电话:84892486
Email:gswj@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清单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学位办
2014.11.18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清单
学位类别 | 专业硕士学位专业领域 | 牵头学院 | 相关学院 | |
专业领域 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1 | 机械工程 | 五院 | 五、二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2 | 光学工程 | 八院 | 八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三院 | 三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4 | 材料工程 | 六院 | 六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6 | 动力工程 | 二院 | 二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7 | 电气工程 | 三院 | 三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四院 | 四、十五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四院 | 四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10 | 控制工程 | 三院 | 三、二、十五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十六院 | 十六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12 | 软件工程 | 十六院 | 十六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一院 | 一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16 | 化学工程 | 六院 | 六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七院 | 七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25 | 兵器工程 | 三院 | 三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26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六院 | 六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29 | 环境工程 | 六院 | 六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三院 | 三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2 | 航空工程 | 一院 | 一、二、五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3 | 航天工程 | 十五院 | 十五、二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4 | 车辆工程 | 二院 | 二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6 | 工业工程 | 九院 | 九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五院 | 五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39 | 项目管理 | 九院 | 九院 |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 085240 | 物流工程 | 九院 | 九院 |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 0251 | 金融 | 九院 | 九院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 0351 | 法律 | 十院 | 十院 |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 0352 | 社会工作 | 十院 | 十院 |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 0451 | 教育 | 十院 | 十院 |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 0551 | 翻译 | 十二院 | 十二院 |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1251 | 工商管理 | 九院 | 九院 |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1252 | 公共管理 | 十院 | 十院 |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 1253 | 会计 | 九院 | 九院 |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1256 | 工程管理 | 九院 | 九院 |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 1351 | 艺术 | 十一院 | 十一院 |
附件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XXXX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工作单位 | ||
1 | 主任 | | | | | | ||
2 | 副主任 | | | | | | ||
3 | 委员 | | | | | | ||
4 | 委员 | | | | | | ||
5 | 委员 | | | | | | ||
6 | 委员 | | | | | | ||
7 | 委员 | | | | | | ||
秘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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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学院签字: (公章) | | | | | ||||
| 年 月 日 | | ||||||
相关学院签字: (公章) | | | | | ||||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