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建立健全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校研字〔2013〕84号)文件要求,学校特在具有博士学位学科授权点的学科组建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跨学院的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兼顾不同学院的学科方向。附件1为拟组建的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科清单。
2、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详见校研字〔2013〕84号文件(附件2)。
3、请各牵头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非牵头的相关学院应积极主动联系牵头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参与。并请牵头学院于4月10日前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学位办。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84892486
Email:gswj@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