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公布江苏省2011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苏教研[2012]35号),我校一院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硕士1人、四院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1人、九院国防经济专业硕士1人,十一院美术学专业硕士1人、十六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人在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了不合格评议结果。请相关学院按照《对抽检学位论文出现不合格的处理办法》(校研字[2008]12)的文件要求,结合专家评阅意见,提交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并请于
对于前期省抽检论文中出现不合格评议结果的,各学院结合处理和整改情况,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不整改的学位论文,分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提出撤消学位授予的初步决议,提交下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学位办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