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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88发布时间:2012-06-26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硕士生导师指导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质量,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字20058号)的精神,现将本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导师的道德学问、学术视野、科研思维乃至人格魅力,对研究生全面成长至关重要。通过研究生导师培训,使研究生导师全面了解和熟悉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理念、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熟悉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导师的岗位职责,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进一步规范的重要标志。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经验介绍和政策解读等,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要求按照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由品德高尚、造诣深厚、为人师表的专家开展宣讲教育,内容参照《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修订本)》;经验介绍邀请优秀研究生导师介绍并传授其指导研究生经验;政策解读主要包括解读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

三、培训人员

20102011年新增的硕士生导师和2012年拟申报硕士生导师的教师及2010201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的导师。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定于20129月中旬(即新生入学两周内)前完成。

五、培训管理

培训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学院建立培训人员的个人档案。培训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对于拟申报2012年硕士生导师的教师,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将是申报硕士生导师资格的重要条件之一。

六、培训要求

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所有培训人员全部参加,凡累计缺课4课时则视为培训不合格,必须重新参加下一轮培训,直到培训合格为止。

请各有关学院领导及培训人员高度重视,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本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

                                        研究生院

                                        20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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